好几年来,每逢“情人节”,我都要像祥林嫂那样喋喋不休地说:“这个‘节’的中文名译错了,译错了……,译错了!”
不错,这个‘节’的起源也许和浪漫有关。也许,情人们非过这个‘节’不可。可是,在今天的欧美社会,这个‘节’已经超越“情人”的范畴。亲戚之间可以送张卡,朋友之间可以送束花,不太熟的人在走廊上碰见了,也可以说声“Happy Valentine's Day”。即使我女儿班上,也要选定一个“valentine”,交换一点小礼物,——谁说那和情人有关,我就和他急!当然,真正的情人之间,那互赠的东西自然与众不同,别有深意,例如一盒巧克力,几朵用真丝内裤折叠成的“玫瑰”,或者是一小瓶用于特殊场景的“香油”……。
我总觉得,现代意义的“Valentine's Day”,应该译成“博爱节”。
说到这里,我又似乎成了鲁老夫子(这两天怎么老想起他?)笔下的另一个人物,那“午间喝了两碗空肚酒,愈加醉得快”的阿Q,情不自禁要沿街大叫:“博爱了,博爱了!”。